阅读:365
时间:2024-12-04 01:20:38
作者:
一、适用对象:
1、东莞市辖区内年度申报10吨(含)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。
2、东莞市辖区内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企业、单位。
二、大概方案:
三、处理标准:
1、称重设备、摄像头、数采仪已安装并能正常运行;
2、视频监控能正常记录出入库全过程;
3、危废出入库时的称重结果能通过标签打印机打印出危废标签;
4、固废出库量不大于入库量;
5、数据联网后,分钟、小时数据的传输率达到 90%以上,日数据达到 100%。
四、实际案例:
广东牧景生态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蓝氢电气装备有限公司 工商业光伏发电 东莞市中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https://www.zt-solar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