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:1199
时间:2024-11-21 16:40:05
作者:
提问:
《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》(环大气〔2020〕33号)中明确“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等,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,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。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(质量比)均低于10%的工序,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“,据此,使用热熔胶(VOC含量低于5%,符合GB33372-2020)的工序是否可以不进行收集处理吗?
回答:
您好。根据生态环境部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》,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等,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,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。使用的原辅材VOCs含量(质量比)均低于10%的工序,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。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!
来源:
广东生态环境厅
广东牧景生态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蓝氢电气装备有限公司 工商业光伏发电 东莞市中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https://www.zt-solar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