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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-11-21 20:06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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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位朋友,你好。咱们这个问题,没有标准答案。在不知道水质和出水标准的情况下,选择处理方法,我推荐从以下几个原则作为出发点去考虑。
第一,操作简便性。我们在选择处理方法的时候,尽可能的优先釆用一些操作更为简单的方法,比如在去除县浮物时,如果条件允许尽可能选择重力沉降法,避免选择机械过滤法,机械过滤法能耗上比较高,操作也相对复杂;在去除有机物时,尽可能选用生物法,相比化学法,生物法设备投资少,操作简单。
第二,运行成本低。我们在选择方法的时候,尽可能选择无能耗方法或者少能耗方法或者少消耗品的方法,比如去除有机物时,可以是化学氧化法,也可以是生物法,还可以是吸附法,这个时候优先选择生物法,因为它操作最为简便,能耗最低。另外,生物法也分好氧和厌氧,厌氧法比好氧法在能耗上更加有优势。
第三,投资少。投资问题是作为投资方最为关心问题。这时候选择工艺,设备,方法的时候,尽可能选择一些技术成熟的,常见的设备和方法,尽量不要去选择一些新工艺,新技术,或者一些经过包装整合的玩新概念的常规方法,这些经过包装的常规设备投资上往往要高很多。选择技术成熟的常规方法,避免采坑,避免被宰。
当然,上面的三个选择原则是相互关联,相互影响,所以选择方法上需要统筹考虑。在工艺可行的前提下,考虑的顺序依次是投资成本、运行成本、操作简便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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